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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死者被困車底需要由消防員救出。資料圖片
【本報訊】將軍澳去年底發生的致命交通意外,一輛並無載客的新巴與載有19名乘客的城巴相撞,城巴上一對婆媳被拋出車外身亡。新巴司機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裁判官指這宗意外是裁判法院處理的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一宗,重判司機入獄16個月,以及停牌3年。
官斥被告漠視停車標誌
30歲的被告譚國財,在懷孕兩個月的妻子,以及多名親友陪同下出庭。他被控在翠嶺路與寶順路交界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巴士,引致魏秀琳(64歲)和蔡孟樺(34歲)死亡。
主任裁判官林偉權斥責被告是一名富有經驗的司機,但案發時卻未有注意路口的交通情況,漠視馬路的停車標誌,把巴士駛出路口,與對方的巴士迎頭相撞,對方的駕駛並無不妥。造成2死15傷的意外,林官直指案件是裁判法院所處理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中,最嚴重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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