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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年商人,去年受人所託攜現金30萬元到恆生銀行存款,被發現內有19張「假金牛」,警方追查其戶口往來,再發現他曾處理7,200多萬神秘巨款。涉案商人早前被裁定行使偽鈔及洗黑錢等6項罪成,昨被判囚3年半。
受託存19張「假金牛」被捕
暫委法官陳錦昌昨判囚時指洗黑錢屬嚴重罪行,因洗黑錢的目的是協助罪犯將犯罪得益合法化,亦鼓勵了犯罪行為。此案涉及的黑錢多達7,200多萬,且犯罪時間長達3年半。另外,行使偽鈔的罪行亦屬嚴重,任何涉及偽鈔的案件均應判以即時監禁之刑罰,以起阻嚇之效。本案涉款的充公令聆訊,排期至本月30日進行。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對分別9歲半及10多歲的子女,被告並非涉案黑錢的擁有人,只是受他人所託處理黑錢,望法官予以輕判。
案情指51歲被告陳昌杰,於03年7月分別於創興銀行及星展銀行開設3個戶口,此後有多達7,200萬元的款項存入或轉帳入該3個戶口。去年3月15日,被告前往中環德輔道中的恆生銀行總部遞上字條,將300張1千元紙幣合共30萬元,存入一個名為「李鳳艷」的戶口內。銀行職員發現其中19張00及02年的舊版匯豐銀行「假金牛」,職員報警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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