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
美國財政部於3月份公布作為改革金融監管架構長遠計劃的《藍本》,建議聯邦儲備局應肩負起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的工作。英國財政大臣亦於6月份宣布有意通過新法例,加強英倫銀行在金融穩定方面的角色,有關法案(包括設立金融穩定委員會)定於2009年春季推出。
作為「紐倫港」(Nylonkong) 的其中一員,金融穩定對香港極之重要,因為這不但關乎確保本地層面的資金融通能有效率地運作,更關乎到國際層面的資金融通,讓國際投資和集資雙方放心利用我們的金融平台進行各種交易。因此,在顧及香港本身特點及「紐倫港」其他兩員在這方面將會推行的改革的前提下,我們必須時刻確保金融穩定。
確保金融穩定 財爺不應受掣肘
儘管香港已經就金融體系設立應急的流動資金支援機制,類似英美兩國建議中改革措施的模式,但我們在政策及運作層面方面應該仍有再完善的空間。我這樣說並不代表現行機制有任何問題,但我們可以探討這個為銀行體系設立的機制,可否擴展至其他對金融體系穩定舉足輕重的機構,亦可研究應否繼續採取按個別事件逐次考慮提供流動資金支援的模式。此外,儘管根據《外匯基金條例》,財政司司長「可為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按其認為適當而運用外匯基金以保持香港貨幣金融體系的穩定健全」,但這可能牽涉到一個問題,就是當財政司司長面對某個未必會影響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但卻會影響金融穩定的事件時,他在確保香港維持金融穩定方面會否受到掣肘? (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