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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醫生組織不滿醫管局對醫管局制和公務員制的醫生厚此薄彼,令這兩類的醫生的醫療保障不一致。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表示,醫管局制下聘用的醫生自2005年局方推出標準藥物名冊後,醫生因病需要使用名冊以外的藥物時,例如一些抗癌藥物,需要自掏腰包;但公務員制下聘用的醫生卻不受影響,繼續享有醫療保障,即向衛生署署長申請由政府支付有關費用。
該協會召集人何柏良表示,該會近期收到多宗相關求助,並已就有關問題向醫管局反映,但情況至今仍未有改善,故收集1121名醫生簽名,促請局方盡快解決問題,以維持醫生的歸屬感和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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