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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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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無權剝奪子女生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7]

 【本報訊】面對丈夫不忠,婚姻若亮起紅燈,明愛向晴軒(家庭婚姻問題)督導主任郭志英形容妻子面對的打擊及傷痛實難以言喻,惟解決的方法第一步是雙方應冷靜坐下來找出原因,若是因婚外情而起,就要視乎一方能否再接受對方;講到底最壞結果亦只是離婚收場,絕不能以自殺作報復,甚至與子女同歸於盡,欲以慘劇懲罰丈夫,她指離婚的打擊可能會令人經歷一段痛苦,但痛苦過後一樣會出現艷陽天。

 郭志英指出,婚姻是兩個人一起承擔及組織家庭,若一方越軌導致婚姻出現裂痕而無法挽回,亦絕非到了絕路,離婚未必是件壞事,若女方擔心撫養子女的經濟能力,在本港社會有很多機構是可以伸出援手的。不用一想不開便自殺,以死來解決,甚至與年幼子女同歸於盡來向丈夫報復。

眾社會機構可以伸援手

 郭志英強調父母無權剝奪子女的生命,她說:「想一下將來子女長大成人,自己媽媽含辛茹苦養大自己,就會覺得做媽媽其實好偉大。」

 如發現丈夫不忠,應找父母或社工傾訴及尋找解決方法,家人此時亦應給予關心及安慰,不應用語言去傷害及刺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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