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恭蕙 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
民眾的參與,尤其是在影響環境方面的決策,廣泛被認為是可持續發展的必需元素。公眾的不同意見可以發展成一個更好的決定,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東南九龍發展計劃。另一方面,公眾不同層面的意見亦可以帶出更公平的決定,例如排污費用的徵收就是一個好例子,而且容許遵守條例的市民參與,令到條例更容易得到支持及更合理。
政府通常會因應不同政策向市民諮詢,主要以發表諮詢文件方式徵求市民意見,當然政府亦設立時間限制,大多為三個月。諮詢文件多具有多個可行方案可供選擇,但亦經常向公眾明確表示政府的強力意願。長久以來,大部分人均認為政府的諮詢只是「表面功夫」,因為諮詢提供政府一條通知市民其決策的渠道,但卻沒有讓市民詢問政府方案的基本意義。
其中一個例子是東南九龍發展計劃。規劃署在1998年公佈計劃前已用了多年時間擬定分區計劃大綱圖。這個規模龐大但缺乏全盤考慮的計劃引起公眾、專業團體、綠色組織以及立法會議員的激烈反對。1998年10月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討論該分區計劃大綱圖,十四個專業團體、環保組織及團體表達了意見,亦有不少專業人士表達了他們的憂慮。此外,立法會於1999年1月更全體一致地通過該計劃必須重新修訂。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蕭炯柱之後同意市民關注並承諾會再研究,經多次修訂計劃,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最終於2006年公佈。東南九龍發展計劃事件給予政府一個非常清楚的信息,就是必須於規劃的早期開始諮詢公眾意見,否則將會導致計劃的延誤及成本增加。
由規劃署實行的公眾會議已成為之後諮詢程序的標準模式之一,公眾會議通常邀請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出席發表意見。可惜的是,政府很少提供其意念背後的基本假設讓公眾討論,因為官員大多認為他們只需要到此聆聽市民聲音。此外,政府亦沒有一套完善的系統紀錄市民意見。直至今日,香港仍有不少例子證明政府在進行公眾諮詢之前已在主要事項上作出決定,因此諮詢很多時只是表面功夫,有多少公眾意見能夠左右政府的決策仍是未知數。(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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