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家境富裕的10歲小女孩趁暑假期間在義烏一廣場擺地攤賺學費,稱是給自己一個很好的鍛煉機會。
一人負責 賣玉器掛墜
每晚7時30分,小女孩由母親送到義烏賓王廣場,之後便自己一人全權負責選擇攤位、擺貨、談價格、收錢。小女孩所賣的玉器和掛墜是其外公店裡的,看到外公忙其他事情,店裡還有很多玉器貨品沒賣出去,於是決定幫助外公做生意,同時賺取自己下學期的學費,體會父母掙錢的艱辛,此外,趁此機會鍛煉自己。據了解,該名女孩主動提出擺地攤,母親礙於面子問題不同意,女孩多次央求要求擺攤鍛煉,母親最終同意其請求。
據悉,該女孩是義烏一小學的三年級學生,其父親在廣東做生意,家裡有6間店舖、兩輛價值30萬元以上的轎車。女孩是家裡的獨生女,算得上是「富家女」。 ■本報駐浙江辦實習記者 豐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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