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陳祖恩)政府推出基因改造食品的自願標籤指引已兩年,但抽查的食品中未有發現有產品標示含基因改造成分,有生產商乘機標榜產品「不含基因改造成分」字眼作招徠。政府稱強制標籤將增加食品成本和抽查費時,但立法會議員批評不強制標籤便是剝削市民知情權,或危及市民健康。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2006年引入的基因改造食品自願標籤指引,若含有超過5%的基因改造成分食品,便應標示。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聶世蘭表示,在46個預先包裝食品樣本中,只發現有1個違規,驗出含有超過5%的基因改造成分,所以未見基因改造食品的危機逼切。
指無標籤削市民知情權
不過,市面鮮見標示含基因改造成分的食品,反而出現反面標籤,標示產品「不含基因改造成分」。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對政府採取「自願性」標籤指引表示遺憾,若待有嚴重疾病或危害時才強制規定,可能為時已晚。議員李華明表示,政府做法剝削市民知情權,妄顧基因改造食品可能危害公眾健康的逼切性。
聶世蘭在會上直言,政府未有強制標籤的念頭,強調市面大部分使用反面標籤的食品所言屬實,即沒有含有基因改造的成分。她又認為香港的食品是依賴進口,所有食品在出產國已通過銷售前檢測,而且就基因改造作個別抽查亦非常費時和繁複,單是化驗早前46個樣本已用上數個月,認為無必要檢測入口食品。
她續稱,強制標籤可能令市民少了選擇和加重消費者負擔,強調會緊貼食物發展委員會的步伐。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通過「檢討預先包裝食品的標籤制度」動議,要求政府重新檢討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