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8日報道:前國民黨大「掌柜」、中華開發公司前董事長劉泰英因涉及侵佔國民黨政治獻金等案,日前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5年10個月重刑,他不服上訴。但針對其中的背信案判刑1年10個月部分,高院(高等法院)8日駁回其上訴,此部分已定讞不得抗告,劉泰英必須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