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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羅洪嘯9日電】為應對今夏嚴峻的供電形勢, 國家電監會日前出台了《電力供需及電煤供應監測預警管理辦法》。《辦法》規定,電力供需及電煤供應監測預警信息系統由電監會統一組織建設,當出現拉限負荷的省級電網數超過10個、全國拉限負荷合計超過1,000萬千瓦、全國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電廠平均電煤庫存低於9天等情況時,全國電力供需、電煤供應進入預警狀態。監測信息正常情況下,一周發佈兩次,出現預警狀態時,將增加發佈內容和頻度並擴大發佈範圍。華能、大唐等20家發電企業將成為重點監測企業。
根據《辦法》,電煤庫存低於7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超過10個;短期內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電煤供應總量出現較大幅度的下降,降幅超過20%且後續供應能力難以改善;缺煤停機容量超過當日統調發電負荷的5%時,亦將進入全國電力供需及電煤供應預警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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