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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政府將外籍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調高100元。今日起,最低薪金將由每月3,480元,增加至3,580元,加薪幅度達3%。數目亦相較07年調升的80元,以及06年的50元為高。僱主團體認為加薪幅度尚可接受,但有工會卻抱持相反意見,指幅度仍然偏低。
陳婉嫻:加幅仍然偏低
現時本地約有22萬名外籍家庭傭工。加薪後連同再培訓徵款,僱主在聘用外傭每月需要支付約4千元。工聯會陳婉嫻指加幅仍然偏低,她認為加薪能對外傭有鼓舞作用,令他們工作更投入,無疑是對僱主的無形幫助。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前主席容馬珊兒認為加薪幅度仍算可接受,但她指出外籍家庭傭工在起居方面的支出,都由僱主承擔,通脹上升對外傭影響其實有限。同時,她希望政府能注意,當通脹較高時,最受影響的將會是僱主。她說︰「因為外傭的起居生活甚至醫療支出都要由僱主承擔,期望政府在調整外傭加薪幅度時,能夠同時考慮對僱主的影響。」
另外,政府重申,當局會定期檢討外籍家傭的最低工資,期間會以本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情況等一籃子經濟指標作考慮。假如僱主在7月9日或以前,已根據舊有的最低工資,與家傭訂立合約,就要在8月6日之前,將合約送抵入境處辦理申請。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指出,僱主如支付少於現有僱傭合約列明的工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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