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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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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獨留家燒傷 少婦輕判感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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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婦虐兒罪成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資料圖片

 【本報訊】年輕婦人為工作而獨留2名子女在家,幼子玩打火機釀成火災,導致2兄妹同告燒傷,婦人早前承認1項虐兒罪,裁判官昨判刑時稱,被告關懷子女,對子女受傷深感不安,形容這宗悲劇雖可避免,但情有可原,判她接受感化12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接納姓曾的被告(26歲)的報告評價正面,夫婦都盡責關懷子女,每次聽到子女受傷都會哭,可見她對事件深感不安、自疚和非常後悔。她和丈夫為讓子女過更舒適的生活,一直勤力工作,現時兒子已出院上學,2歲女兒需留院做手術,每星期可3次回家由母親照顧,2兄妹的情況均令人滿意,而被告會就照顧子女尋求協助,感化官亦指她無放棄過面對困難,更合作和盡力改過。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8月26日早上提早上班,未能聯絡丈夫,眼見2子女熟睡,未待丈夫回家便離開屯門仁愛大廈,及後鄰居發現單位起火,2兄妹送院,被告的2歲女兒有兩成皮膚達2級燒傷,需截去部分腳指和手指。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兒子有玩打火機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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