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央社9日報道: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楊毅今天表示,「中國台北」和「中華台北」都是英文Chinese Taipei的中文譯文。兩岸奧委會協議不涉及協議以外的大陸其他團體、組織和人士使用「中國台北」譯文的權利,使用「中國台北」也不能說成是矮化台灣。
楊毅透過電話向中央社記者對「中國台北」與「中華台北」中文名稱爭議澄清表示,根據1981年國際奧委會有關協議,台北奧委會名稱是「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中國台北」和「中華台北」都是英文Chinese Taipei的中文譯文。
楊毅指出,為便於台灣體育團隊、組織來大陸參加比賽、會議等活動,1989年兩岸奧委會負責人曾在香港達成協議,大會舉辦單位所編印之文件等,凡以中文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與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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