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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樹源表示,無論太陽油的防曬系數有多高,均不能完全阻隔陽光中的紫外線。本報記者莫雪芝 攝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炎夏要享受燦爛陽光,為免傷及皮膚,防曬功夫絕不可馬虎。惟消委會檢視28款防曬產品的標籤後發現,不少產品聲稱能「完全阻擋太陽」、「阻擋紫外線UVA和UVB」、「立即且長期對抗UVA和UVB」等。消委會稱,無論太陽油的防曬系數有多高,均不能完全阻隔陽光中的紫外線,部分產品的聲稱含誤導成分。
歐盟禁用「徹底防UV」字眼
消委會表示,消費者在使用防曬用品時仍存在不少誤解,以為防曬系數(SPF)愈高保護愈佳,因此許多消費者偏向挑選高SPF值的防曬用品。而檢視的過半數樣本其SPF值都在40或以上,3款更為SPF80以上,部分更聲稱適合每天使用。
在樣本中,有5款是嬰兒專用,但有不少具誤導宣傳字眼,如徹底防UV等。消委會指歐盟已禁用這類字眼,但香港及其他地區就未有規定。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許樹源指出,SPF值高的產品未必適宜每日或經常使用,皮膚敏感人士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SPF15至25的防曬用品已可提供足夠的日常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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