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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物業 市值料達1.4億
本報記者 梁悅琴
曾是上世紀60年代「四大探長」之一,綽號「肥仔B」的前新界區總華探長韓森涉嫌貪污所得其中的旺角西洋菜南街132號的1幢已有41年樓齡的6層高商住物業,政府於2006年與韓森親屬庭外和解,並由政府收回該物業後,現由政府產業署連租約招標出售,截標日期為8月8日中午12時。
中原九龍商舖部助理區域營業董事陳國坤估計,該物業市值約1.3億元至1.4億元,其中地下舖位呎價約值8萬至9萬元。
韓森家屬交回1.4億資產
政府新聞處發言人表示,於2006年經與韓森親屬庭外和解下,政府已收回韓森名下部分物業。資料顯示,韓森家屬當時同意交出約值1.4億元資產結案。今次招標承購的綜合式住宅樓宇於1967年落成,地皮面積約900呎,地積比率9倍,可建樓面約8,098呎。測量界人士指出,由於該項目規模較細,重建價值不高,相信買家作投資收租為主,物業最值錢為其地下舖位,呎價料達8萬至9萬元,而樓上住宅呎租估計約為20至50元。
6層高 地舖最值錢
現時6層高唐樓的地下單位為一間食肆,而1至5樓則為空置或作住宅用途,一梯一伙,其中2樓及5樓連租約出租,1、3及4樓則為交吉出售。今次招標承購的物業將會連同現有租約出售。位於西洋菜南街132號一樓、三樓及四樓的三個單位,將開放予有興趣人士參觀。有興趣人士可向政府產業署登記預約,以便安排參觀。
前新界總華探長韓森,是上世紀60年代「四大探長」之一,與呂樂、藍剛及顏雄齊名,估計韓森在位時貪污400多萬元。香港廉署一直沒有放棄呂樂、藍剛、顏雄及韓森「四大探長」的涉嫌貪污案件,早在1976年開始通緝韓森等「四大探長」,以及前總警司葛柏,並發出通緝令,成功在加拿大拘捕韓森,但在引渡訴訟中,韓森勝訴免被引渡,他其後獲釋,並輾轉潛逃到台灣,至1999年病逝,廉署提出民事訴訟,追討其貪污得來的財富。
收回物業共50個單位
律政司在2000年韓森死後一年,申請將涉案物業凍結及充公,並向其妻妾、亡母及其本人追討懷疑貪污得來的資產。2003年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被委任作接管人,負責管理物業及收租,平均每月收取租金20萬港元,總租金收入520萬港元,但租金收入一直下跌。由於物業租金收入較預期少,無法取得預期回報,接管人曾向高等法院要求增加報酬,並獲法官批准,其間揭露韓森的資產已增值至2億港元。資料顯示,韓森名下物業包括旺角通菜街184號及186號兩幢各9個單位、旺角西洋菜街132號全幢6個單位、廣東道、窩打老道、太子道及港島等約50個單位。
根據香港廉署調查的資料,韓森服務警隊31年,支薪總數193,852.31元,但他於1971年退休時所擁有資產逾415萬元,超過總收入20倍,廉署於1976年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十條,起訴他財富與官職收入不相稱,追溯期始於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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