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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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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專業人士 准居台至1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19]

 【本報訊】據中評社18日電:台灣教育部指出,從今年底開始,大陸的研究生、學者、音樂家等演藝人士、運動員、文化人士,來台研究、從事表演活動,居留時間可從目前的4個月延長為1年。

 據聯合報報道,在「行政院」的兩岸政策鬆綁政策下,教育部決定修訂「大陸地區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來台從事文教活動審查要點」,未來大陸的研究所學生要來台做研究、修讀學分,都不再限制居留4個月,而可延長到1年,審查要點將在年底前完成修正。

 除學生外,放寬居留期限的還包括「有專業造詣的學術、文化、體育、演藝人士」。過去這些「文教專業人士」來台均限制只能停留2個月,最長也不得超過4個月。教育部表示,未來表演者、藝術家如參加全台巡演、巡展時,居留期限最多可延長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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