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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要求重簽勞動合同,工齡從零開始計算的「華為萬人辭職事件」將被認定為無效。圖為華為員工在車間工作。 網上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近日,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聯合制定下發《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在廣東省實施。根據規定,此前沸沸揚揚的「華為萬人辭職事件」可被認定為無效。對此,華為緊急開會應對。
這次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實施的「裁審聯合發文」和「裁審統一標準」,在全國首開先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凌祁漫表示,《指導意見》起到了「三種銜接」的作用,即審判程序與仲裁程序的銜接、審判程序中案件管轄的銜接和新舊調處機制之間的銜接。
設裁審標準 全國首開先河
在《指導意見》中,明確表示「迫使勞動者辭職(即變相辭退員工)後重新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使勞動者『工齡歸零』;通過設立關聯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交替變換用人單位名稱;通過非法勞務派遣;明顯違反誠信和公平原則等規避行為——被認定是無效行為。」
這個條例讓人聯想到在媒體曾熱炒的「華為萬人辭職事件」。去年,大批華為員工被要求重簽勞動合同,工齡從零開始計算。緊接著,華為出台了一項新規定,工齡在8年以上的員工可辭職後再上崗,從老員工變成「新人」,同時獲得一筆補償金。由於華為是內地著名通訊企業,因此這事經媒體報道後,在社會上馬上引起轟動。
員工未申請 審核有難度
早前,勞動部門對「華為萬人辭職事件」認定是「勞資雙方自願協商的結果,公司的新《規定》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序無違法之處。」如今,據勞動部門有關負責人透露,雖然《指導意見》不是專門針對該事件,但恰恰是對類似華為的做法進行了限制和無效的認定。不過,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相關人士表示,由於目前沒有華為辭職事件的員工進行仲裁申請,無法進行審核認定,因此認定華為萬人辭職事件無效有點難。據悉,為了應對「華為萬人辭職無效說」,華為相關部門21日緊急召開會議,以討論一個「應急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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