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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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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婦過斑馬線遭撞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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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安h奪命車禍現場。

 【本報訊】馬鞍山昨上午發生奪命車禍,一名老婦依交通規則在斑馬線橫過馬路時,遭一輛馳經貨車猛撞,頭部著地重創昏迷。剛巧一輛接載病人的救護車途經,救護員立即下車救援,並將老婦送院搶救,惜抵院後終告不治斃命。警方不排除有人事發時沒有留意路面情況肇禍,事後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將肇事貨車30歲司機拘捕扣查。

 被撞死老婦黃×珍,66歲,為現場附近居民,警方事後通知其家人趕往醫院認屍。發生奪命車禍現場為錦英路進出利安h的無名路近巴士總站外,上址以雙線雙程行駛,路中設有一條斑馬線供行人橫過馬路。

彈開4米 頭部著地重創

 事發昨晨10時許,黃婦在上址斑馬線橫過馬路,適時一輛編號A175救護車,剛在h內接載一名病人往醫院,救護員立即停車讓路。當黃婦橫過入h的路段時,一輛5.5噸密斗貨車正沿路落斜駛至,30歲司機李×良收掣不及,貨車猛撞黃婦,黃婦被撞彈開4米,頭部著地重創昏迷,貨車則衝前一車位始停下,車頭凹陷。

 救護車上3名救護員睹狀,立刻通報上級調派救護車增援,並跳車視察黃婦傷勢,發覺她奄奄一息,連忙替她搶救,但黃婦已氣若游絲。由於情況危急,來不及等待救護車,救護員惟有將黃婦與病人一併送院,惜黃婦抵院後證實不治。

司機涉危駕被捕

 李其後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但因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而被拘捕。警方安排拖車將肇事貨車拖走檢驗。初步不排除有人事發時沒有留意路面情況肇禍,正對意外展開調查。

 至下午1時許,黃婦兒子接獲噩耗,與3名男親友先後趕至醫院,惜母子已天人永隔,其子傷心拭淚,稍後由警員送往警署辦理手續。

 根據運輸署規定,若有途人預備或正在使用斑馬線過路,駕駛者必須停車讓路,若因沒讓路而釀成意外,輕則被控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初犯者最高刑罰為罰款5千元及入獄3個月。至於行人在橫過斑馬線前,應讓駕駛者有充分時間看見自己,以便慢駛及停車。行人如有需要,可先在斑馬線上踏出一步,提示駕駛者自己準備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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