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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局沒有明文限定公院醫護須為第三者資料保密。
【本報訊】(記者 陳祖恩)公立醫院「合理化」地全面披露病人資料的情況原來一直存在。私隱專員在昨日公布巡查結果時驚訝地發現,無關的醫生竟然可以在其他病人不知情下,「飽覽」病歷、身份證號碼等保密資料;曾有醫生就以吸收知識的理由,把所有病人的資料幾乎查閱一遍。
批准尺度不清晰
私隱專員提出建議,認為醫院應訂立全面的制度,追蹤有異常的查閱文件記錄,並重申檢查合理原因的定義。
香港醫學會資訊科技委員會主席何仲文昨日表示,現時醫管局批准醫生瀏覽病人資料的尺度未夠清晰,負責批閱的管理層至今竟然未能就何為合理原因作出一套準則。他指出,在醫院的制度下,醫生可以因為主診或非醫療職能的原因查閱病人資料,但他舉例指曾經在巡視時,看到一名醫生幾乎查閱過所有病人的資料,雖然不排除這只是勤力的表現,但這個現象亦為市民帶來隱憂,亦反映了醫院保安制度的漏洞。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律師趙世芳認為,醫院應增設更詳盡的制度,而非只以非醫療職能的原因便可查閱資料。她表示,管理層可考慮要求醫生列明職能的種類,例如研究、處理投訴、行政工作等,幫助審批人士作出決定。
醫管局表示,現時有機制檢查非所屬權限的人非法接觸資料,並有充足的紀錄。但何仲文認為,醫院應增設專業人手,每天檢查不同權限的醫護人員查閱的情況,以免出現醫生在非職能的「合理」原因下,不合理地隨意參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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