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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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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嚴秉泉涉宣傳甩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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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委會決定撤銷對嚴秉泉的指控。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已故「鬼才」黃霑的主診醫生、心胸外科著名教授嚴秉泉,被指在2003年底接受雜誌訪問,內容涉嫌有自我宣傳成分,違反《註冊醫生專業守則》。醫委會昨日參考高等法院早前在一宗同類案例司法覆核中指《註冊醫生專業守則》違反言論自由權利的判決,決定撤銷對嚴秉泉的指控。不過,醫委會強調,每宗醫務聆訊會根據個別情況作出裁決,是次撤銷對嚴秉泉的指控,日後不能作其他案件的案例。

 圍繞禁止醫生賣廣告問題,醫委會近年一直受到個別醫生挑戰。養和醫院副院長鄺國熙稱早前醫委會禁止醫生賣廣告提出司法覆核,指出《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中的有關規定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中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

 高院經過聆訊,於今年年初裁定《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中,不可在報紙及雜誌上賣廣告、不可以宣傳多於5項的醫療服務、在介紹新醫療技術時不得自我宣傳等幾項宣傳上的限制,侵犯言論自由,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中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醫委會隨後亦修訂守則,定下指引,允許醫生可在報章、雜誌、學報及期刊4類印刷媒體賣廣告。

官曾指限宣傳侵言論自由

 而在嚴秉泉涉嫌違反專業守則的醫務聆訊中,醫委會在參考法律顧問意見後,決定撤銷對嚴秉泉的指控。不過,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在判辭中指出,每宗聆訊是根據其案情而作裁決,每案情況不盡相同;加上醫委會亦絕不會特別寬免醫生在訪問中作自我宣傳的情況,故是次裁決結果,在日後不能被考慮作其他案件的案例。

嚴曾索取初稿過目遭拒

 早前聆訊期間,嚴秉泉指,在雜誌中只談及醫學知識會較為乏味,因而讓記者訪問其家人,藉以加強文章可讀性。當時,他亦有向記者要求索取初稿過目,但遭記者以編輯自主為由而拒絕。醫委會指嚴秉泉索取初稿的要求被拒後,他繼續接受多次訪問,質疑他未有作出足夠行動,以避免有關報道的出版。另外,麥列菲菲亦建議,日後他需要更加謹慎,確保能遵守專業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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