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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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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嫖客200萬 鳳姐囚15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26]

 【本報訊】已婚貿易公司男職員於兩年前嫖妓時,遭妓女哄說正辦理離婚,被凍結繼承亡父的100萬元資產,又未能照顧年幼女兒,兩個月來套現手上股票,不斷借錢予鳳姐,涉款200萬元,豈料對方苛索不休,更恐嚇「上你屋企殺人放火」及揭發他嫖妓醜行,勒索44萬元。鳳姐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勒索罪成,被判囚15個月。

 勒索嫖客X先生的女被告陳瑞霞(42歲),報稱按摩女郎,身形略胖,膚色白皙。被告昨被判刑後一度痛哭,向裁判官周燕珠及林姓丈夫高呼「我無做過」,進入羈留室時更不斷望向丈夫,露出依依不捨的表情。

官指案情嚴重 涉案金額甚罕見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家人受事件影響,打擊甚大,14歲兒子的成績一落千丈,丈夫更欠下一大筆債項以支付律師費,自己更因服食減肥藥患上精神病,希望法官參考早前歡場女子許榮勒索高官一案,較本案的嚴重性高,可予以輕判。惟周官認為案情極之嚴重,涉案金額之高是在裁判法院甚為罕見,一經定罪,判囚是無可避免的。

 周官裁決時指,被告辯稱事主為她付出230多萬元是供養她生活及購物,被指勒索的其中23萬也是事主送出的旅行費;惟周官認為,事主自06年7月底至9月借出以上巨款,靠的是套現股票,及隱瞞太太動用2人在聯名戶口的畢生積蓄,以事主月入4萬2千元的有限收入,根本沒有能力「供養」被告,也不相信事主在9月後弄得一窮二白,仍能免費請被告一家去旅行。

被告恐嚇將事主召妓事公諸於世

 同時,周官根據事主提供與被告對話的錄音,指被告態度惡劣,向被告揚言「你搞掂包保大家無事」、「你依家咪搞野,再搞全世界都知」,明顯並非事主自願供養她,而是被告恐嚇會將事主召妓的事公諸於世,尤其是他的妻子,加上早前被告曾警告事主不提供金錢,會火燒他的家,相信被告在受驚下,才於06年10月5日及12日,兩度將44萬存入被告戶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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