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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行人衝紅燈現象仍較常見。 本報記者敖敏輝 攝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廣州26日電】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25日在廣州市整治交通秩序專項行動動員大會上建議,對於闖紅燈者最好罰其三分之一工資。
「對一些人來說,信號燈、馬路護欄就等於形同虛設。」張桂芳說,廣州市每年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超千人、致傷超萬人,「還有什麼事故比交通事故死傷的人多?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觸目驚心,我們的領導能無動於衷嗎?」
張桂芳建議,「最好罰他一個月三分之一的工資,這樣就沒有人敢再違章了。」他表示,對拒不交罰款的,強制觀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片;既不交罰款也不願觀看警示電視的,由民警檢查其有效身份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一律將其違法情況如實抄告工作單位;對拒不交納罰款、拒不接受教育、拒不出示有效證件,並採取惡意謾罵、推搡、踢打等手段阻撓民警執行公務的,以《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其他相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理。
張桂芳還表示,對行駛中的違法行為,該罰的一律按頂格罰款,該暫扣證的一律暫扣,該吊銷駕駛證的一律吊銷,該扣車的一律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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