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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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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細化 操作更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28]

 【本報訊】本報從多個渠道獲悉,結合CEPA實施近5年來的經驗和各界反饋意見,商務部對於港澳人士在多個領域的投資規定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在科技、環保、殘疾人福利等數十個方面更具有操作性。

福利機構領域

 消息人士指,CEPA5曾首次提及長者服務,而今次新簽訂的CEPA6則有望將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上日程,廣東將因此有望進行試點,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殘疾福利機構。

教育辦學領域

 在教育方面,中央有望通過委託廣東省審批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廣東設立港澳人士子弟學校。這一計劃將可能由國家教育部與廣東省建立聯合審批機制,共同審議廣東省與港澳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

個體經營領域

 在香港居民在廣東從事個體工商戶的方面,新規定有望放寬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粵從事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如從事貿易經紀與代理業(不含拍賣)、租賃業等行業經營。而CEPA5中只含糊規定「營業範圍為商業零售,但不包括特許經營」。

資格考試領域

 為進一步擴大香港專業人士在廣東參加資格考試,新規有望批准深圳、東莞辦理香港會計人員報考內地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各項事宜,並在這兩個城市專門設置考場,考試通過者由廣東省頒發會計師從業資格證書。

科技協作領域

 在科技領域,根據CEPA5關於「加強粵港電子政務合作」的條款,今後將積極推廣專業網路,粵港科技人士可以使用專有網路平台,並推進粵港兩地開展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應用,成立工作組,爭取年內提出兩地證書互認的框架性意見。

環保支援領域

 此外,在環保領域,委託廣東省審批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廣東開辦環境污染治理運營企業資質;並支援珠三角大氣污染治理和珠江水污染防治,包括提高污染防治技術、粵港澳空氣質量、水質監測網路優化升級,提高車用燃油質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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