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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屋苑泳池游泳消暑遇溺男子送院不治。
【本報訊】一名中年男子疑因天氣酷熱,昨日與妻子於元朗元龍街一私人屋苑會所泳池內游泳消暑時,被發現遇溺沉於泳池內水底,由救生員救起急救及報警,將他送往博愛醫院搶救,惟抵院時已證實不治,警方調查後相信無可疑。
事主男子許文豹(46歲),與家人居於元龍街一個大型私人屋苑。昨晨11時33分,他疑因天氣暑熱,遂與妻子到屋苑會所內泳池游泳解暑,期間許被人發現於泳池水底浮沉,似昏迷不醒,救生員發現馬上落水將他救到岸上,並替其施行急救,同時報警召救護車到場,把許送往博愛醫院,惜經過搶救後返魂乏術。
妻兒認屍 悲痛欲絕
警員事後到現場調查了解事件起因,許妻協助警員調查時表示,丈夫並無特別病痛,亦懂得泳術,不知為何會遇溺,警方調查後初步相信事件屬意外沒有可疑。許妻後來偕同兒子到博愛醫院認屍後,兩人均顯得悲痛欲絕,離去時沒有回應記者的提問。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為使私人泳池的泳客獲更佳保障,讓公眾和私人泳池的救生員技能標準一致,必需提高有關救生員的資格,讓泳池救生章的救生資格成為泳池救生員的標準資格。所以本港自2006年4月1日開始,所有私人泳池救生員均需持有泳池救生章,才能於私人泳池當值,擔任救生員。
泳池救生員須持證章
根據香港拯溺總會的救生章發章制度,銅章持有人需接受基本施救技能訓練,並可於遇溺事故中施救。而泳池救生章持有人,則需接受基本施救技能和特定救生員技能訓練,能夠評估環境條件、使用特定施救器材,以及提高水上安全水平,以預防意外發生。
要取得泳池救生章資格人士,必須通過游泳測驗,並具備使用專業施救器材的拯救技能和接受防禦性救生訓練,以達致比銅章持有人更為嚴格的拯救技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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