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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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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強制慳電 明年提草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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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協管理的駿發花園第5座使用T5光管,減省電力。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研究將立法規管全港新建及大型翻新工商業和住宅樓宇,須符合最新能源效益標準的措施,擴展至醫院和學校等社區設施,並會每5年收緊標準,明年會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環境局去年底提出強制規管建築物的能源效益,要求全港新建和大型翻新樓宇,在空調、照明和電梯等多項電力裝置須依照機電工程署頒布的《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薛永恆接受訪問時稱,現與業界組成工作小組制訂相關標準,初步考慮把學校和醫院等社區設施納入監管,但須視乎實際運作,如手術用的照明系統。

考慮提供一年寬限期

 政府會依照2007年版本的《能源效益守則》釐訂標準,並會每5年作出修訂,以配合科技的發展。薛永恆表示,科技發展日新月異,日後每平方米或不用那麼多照明系統也有足夠亮度,只須在法例寫明須符合最新版本的能源效益守則,法例生效後只要修訂守則,毋須修例。他續稱,會考慮提供一年的寬限期。

新樓每年可省15%電費

 政府預期新建樓宇在首10年可節省約28億千瓦小時的電力,相當於減少排放約196萬公噸的二氧化碳。薛永恆表示,新建樓宇的建築成本費或增加3%至5%,但每年可節省10%至15%電費,預期6年可收回成本。他稱,在新法例下將要求商廈每10年分階段進行能源審核,但無意要求進行二氧化碳的排放審計。

 駿發花園第5座於深宵時段關閉個別升降機、並引入自動感測照明和空調系統,已取得能源效益證書,機電工程署總工程師何世景稱已符合能源效益標準。房協物業經理麥安琪表示,在第5座投資約204萬元的節能設施,包括約169萬元的升降機摩打變頻器,今年首7個月較2004年同期未引入設施時,電費節省達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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