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志願團體參與重建 須川政府審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02]

 【本報駐四川記者羅揚成都1日電】香港不少志願團體均自告奮勇願協助四川災區重建,考慮到災後重建工作繁重,及四川省政府接待和聯繫香港志願團體的能力有限,「香港特區參與四川災後恢復重建協調機制」第一次會議初步同意,香港的非政府機構可透過3種方面參與支援災區重建的工作。

 唐英年介紹說,因應部分已經在四川省內展開了災區支援工作,並有一定相關經驗的香港志願團體,為符合災區重建總體規劃和內地相關規定,有關團體要先經四川省政府的審核,其後即可以繼續有關的工作;而一些標誌性的非政府機構,如海洋公園,由於與臥龍保育區已有持續的合作計劃,可以向基金申請撥款,繼續它們的工作。

 至於其他香港的非政府機構,包括專業團體和志願機構,希望向特區政府支援基金申請撥款,在四川進行支援災區重建的工作,有關機構須與四川省認可的部門或機構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並就有關重建項目獲得四川省有關部門的批准,以確保有關計劃能符合災區重建的整體規劃和需要,及計劃得以落實,公帑用得其所。

重建要符合整體規劃和需要

 他續說,香港的非政府機構,若以本身的資源在四川推行支援重建的工作,即毋須特區政府協調,可直接向四川省指定的部門接洽,而四川省政府會按內地有關法規和需要審批申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