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入境處及懲教署3個部門,過去5年共有11宗涉及不適當使用權力,被受害人採取民事申索償,當中包括涉及申索人被警務人員毆打或錯誤拘捕及非法羈留、永久居民險被入境處人員遞解離境等。
保安局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11宗涉及不適當使用權力,被受害人採取民事申索的個案。11宗涉及賠償的個案中,9宗庭外和解,1宗在法律程序展開前作出賠償,另一宗則經由小額錢債審裁處作出裁決,但政府拒絕披露每宗個案確實賠償金額。
11宗提出申索的指控中,有8宗是指控警方不當使用權力,其中一宗申索人指控警方突擊搜查一間的士高期間,被3名警務人員毆打;亦有申索指入境處人員計劃將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申索人遞解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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