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8月3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睇奧馬穿廣告服 可被拒進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03]
放大圖片

 ■謝肅方建議奧馬觀眾穿單色衣服入場,若衣服印有商標,其面積不能較奧馬大會衣服上的商標大。 本報記者嚴敏慧 攝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距離奧運開幕進入最後倒數,知識產權署昨提醒觀眾入場欣賞馬術比賽時,要遵守衣著守則。他建議觀眾穿著單色衣服,避免穿上印有大面積廣告信息或品牌商標的衣服,否則有可能被拒入場。該署又提醒公眾人士,不要拿取於比賽場館附近免費派發的商業宣傳品,以免被要求棄掉。

保安員會要求換衫

 奧運會守則,明確禁止比賽場地的觀眾席作廣告宣傳,即使是奧運會官方贊助商亦沒有豁免。知識產權署署長謝肅方表示,根據奧運的衣著規則,觀眾穿上的衣服或佩戴的飾物,出現大面積或明顯的廣告信息或商標,入場時可能會被保安人員要求換下或遮蓋。

 謝肅方補充,保安人員會評估入場人士是否存心「賣廣告」。他說:「我們是針對專登作商業宣傳的人,例如寫明某某牌係最靚,人變成廣告牌,就絕對不容許。」至於多大的商標才不能穿進場內,他稱難定出標準,但建議不大於大會工作服上的商標。被問及若有觀眾帶同一個充滿LV商標的袋,會否被拒絕入場?謝稱,一般品牌並不會出現問題,但為免發生爭拗,大會會以合理方法解決問題。

宣傳扇帽禁進會場

 每屆奧運會,都會有商業機構在比賽場館附近免費派發印有商標的扇子、雨傘、鴨舌帽及膠袋等。謝肅方表示,現時仍未清楚屆時有多少機構會派發禮品,但提醒公眾人士不要拿取這些商業宣傳品,因為進場時會被要求於場外棄置。他指,大會會在比賽場館向觀眾派發守則、地圖、扇、雨衣及水。

 香港海關表示,由2005年至今年7月,共偵破22宗有關奧運產品的侵權案,檢獲1,400件包括背包、服飾、手表及鎖匙扣等物品,拘捕27人。謝肅方提醒市民,購買奧運紀念品時,要留意是否貼有防偽標籤,以免購得假貨。

 對於不少商場以奧運作布置主題,又巧妙避開所有奧運商標,謝肅方稱這並不能說是「走法律罅」,很多商場在布置前已作查詢,亦有地產商向民政署申請,並得到奧組委批准,在布置上用馬術的素材。惟該署仍在網上發現,有網站誤用奧運商標,他們已作出警告。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