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機場管理局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3間航空公司拖欠機場費用,追討逾1.1億元費用。原訴人香港機場管理局,根據《機場管理局條例》第34條,指控3名答辯人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華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拖欠7,036萬元、382萬元及3,764萬元機場費用,要求他們立即支付有關欠款及年利率百分之3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