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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杜
「李亞鵬機場打記者」和「北京公安推撞港記」的直播紀錄實況看了近十次,個人感覺只有四個字「求仁得仁」。
「李亞鵬打記者」雙方事前都言語盡量挑釁,似乎雙方都在「嬲打」,對罵著「有種你就來」,明星方面主觀「非要動手不可」在在說明他是「不顧一切捍衛家人尊嚴」和「我做藝人就是不買你們傳媒的賬」的「有種」、「強硬」和「威水」,記者則全力挑撥惹他動手以製造新聞,所以此一打也,實在是「情投意合」雙方都「求仁得仁」,彼此各取所需,可說應形容為「圓滿結局」。
北京之港記衝破警戒線強攝,是要表現他們盡忠職守捍衛採訪自由,公安要強力推擋也展現出他們的堅守原則、不作寸讓的維紀精神,雙方都是盡忠職守而已。
筆者曾做多年突發記者,看過不少「警民衝突」之示威場面,有幾位「傳統鬥士」和警方之「老散」「老雜」本已相熟為友,一起站在近位「對峙」之時還以「食鰶漸慼v互有招呼,然後見有位「鬥士」問:「記者鏡頭夠未?」「某電視台記者來了沒有?」「差不多覬禲H」「好,我們舉起橫額標語,一齊衝呀,湧過去!」警方那邊的「自己人傳話」是「推得頂得,拖得拉得,切不可拔槍也不可警棍打傷人」,雙方就此一個「衝呀」一方「頂住」在鏡頭下合演一台「動作巨片」,採訪的記者不少訪攝完畢就在旁閒聊說笑。
我們是「動感之都」,年中月中如果太平如鏡完全沒有一些此等動感之鏡頭報道,這城市也失色了,正如這次「李亞鵬打記者」「北京公安驅港記」體現了我們沒有武術指導也一樣表現上乘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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