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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男子遺失銀行戶口存摺達5年未有報失,只以提款卡理財。「年關難過」的胞兄拾取存摺,假冒弟弟向銀行借取2萬元私人貸款,東窗事發後由家人代清還。胞兄昨承認有關罪名,還柙懲教署看管,待下月1日確定已否還債後判刑。
胞弟提款卡理財不以為意
假冒胞弟之名借錢的被告黃道威(31歲),報稱地盤工人。他承認於本年1月26日在粉嶺華心h寓所內,訛稱自己是匯豐銀行戶口持有人黃道星,以騙取2萬元的私人貸款。
此外,由於被告要安置女兒而遲到出庭,遭裁判官黃汝榮充公2千元的保釋金。
遲到出庭 保釋金被充公
被告求情透露:剛與妻子辦理離婚,育有一名8歲女兒,案發時因將近年尾,要渡過花費不菲的農曆新年,財政拮据才以身試法。被告續稱,家人已代為償還所有貸款,但尚需控方核實。
案情指出,被告為25歲事主的哥哥,曾與父母兄長同居粉嶺公屋單位;胞弟於98年在匯豐銀行開設戶口,但已遺失存摺5年,他不以為意,多年來只是利用提款卡處理戶口。至本月3日期間,他驚覺戶口出現赤字,遂向銀行方面查問。
銀行職員致電獲確認申請
銀行調查發現被告透過電話,以親弟的個人資料申請私人貸款,銀行職員兩日後曾致電事主所報的父母住宅電話核實,獲確認申請。銀行遂把貸款轉帳至事主的戶口,被告帶同弟弟的存摺,到匯豐銀行的上水中心分行領取貸款。
事件揭發後報警,警員在被告的衣服檢獲存摺,警誡下被告坦認在寓所內拾取弟弟的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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