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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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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普頓酒店 業主可取回業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15]

 【本報訊】東亞銀行向屬台灣國民黨黨產之勞工大廈業主公司及大廈的包租公司,追討8千萬元按揭借貸一案,東亞勝訴後立即查封漢普頓酒店及驅趕租客。案件仍在上訴階段中,東亞一方昨同意暫時擱置原於本月20日拍賣漢普頓酒店,但勞廈須於本月26日前支付1億零3百萬元。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並下令,東亞於收到款項後盡快撤走管理人。勞工大廈一方的發言人對事件獲得解決,表示皆大歡喜,會將漢普頓酒店保養維修妥後盡快重開,繼續為本港旅遊業作出貢獻。

保養後盡快重開酒店

 勞工大廈一方於周一向上訴庭表示已籌得一億元,而勞工大廈一方發言人昨日表示,其實東亞方面同日(11日)已將一億元本票過數,但卻堅持勞工大廈一方要支付1億1千4百萬元才願意將漢普頓酒店交還,聆訊因此而一度押後。勞廈一方昨表示,他們於過去3天內,與東亞有35封書信來往,討論東亞收取餘下1千4百萬元的理據,但未達成共識,要求法庭押後讓雙方再作商討。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亦希望雙方互作讓步。

勞廈業主已償付東亞億元

 雙方經數小時商討後終達成協議,勞廈須於本月26日前多付3百萬元予東亞取回漢普頓酒店。上訴庭並下令,東亞在收到款項後讓管理人撤離酒店。惟東亞表示,不能保證管理人何時撤離。然而,勞廈仍不服訟費保證金的判決,有關上訴聆訊將於下月28日審理。

 勞工大廈於1997年向東亞銀行借款5千萬元作重建用途,然而勞廈卻於2001年10月起停止還款,令東亞入稟追債,法庭於本年初裁定東亞勝訴,下令勞廈償還債項及交出漢普頓酒店,東亞並於6月派人查封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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