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本報訊】消委會明確指出,商戶不能自設最低信用卡簽賬額,及向顧客收取額外手續費。據了解,現時以餐飲及零售業出現這些情況最多,有業界承認行內確有這種違規行為,認為消委會公開解釋有助糾正情況。但面對經營壓力,有個別商戶指接受低消費「碌卡」簽賬,店方等於「白做」,會考慮取消碌卡服務。
發卡機構收2至3%手續費
不少市民反映售賣電腦產品的店舖會設最低信用卡簽賬額,香港電腦商會副主席鄭杏霞承認,業內存在這種違規情況。她謂,現時的店舖一般會標兩個價錢,一個是信用卡價,另為現金價或是易辦事價,並以現金付款較平,亦有店舖拒收信用卡。她批評發卡公司「大細超」,收取大公司的手續費會較為優惠,中小企一般會收2至3%,加上要付逾2,000元的年費,以現時電腦產品利潤較微,業界的經營壓力甚大。
有食肆自訂最低簽賬額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亦不諱言,有中型食肆收取簽賬手續費,或設定最低簽賬額,但相信是商戶不太清楚有關條款所致,並知悉有商戶自訂消費200元以下不接受信用卡簽賬。他認為,消委會今次有助商戶知悉有關做法並不妥當,及早改變過往的做法。他又稱,發卡公司免費向食肆借出器材,銀行又要處理有關簽賬,收取手續費作為行政費用亦理所當然,但不宜太高。
禮品店:低消費碌卡無得賺
在尖沙咀加拿芬道開設文具禮品店的施先生(見圖)表示,一向要求顧客消費滿200元才可以信用卡付款,因為發卡機構會就每宗交易收取3至3.5%的手續費,無形中令他們的利潤減少,如果客人每次只消費100元以下,碌卡會等於「白做」。
施先生又指店內部分貨品會為客戶提供折扣,例如印表機使用的炭墨盒,便會以九五折發售,但貨物旁會有小紙條寫明,若以信用卡付款,只會有3%的折扣。他說:「炭墨盒毛利低,一般不夠10%,如果給到九五折,我們根本無得賺!」他稱,若硬性規定不能自設最低消費,不排除日後會取消碌卡服務。
鞋店:鼓勵用易辦事免爭拗
加拿芬道鞋店「型」負責人李小姐指出,現時規定顧客要消費滿100元才可以信用卡付款,若日後每位客人買數十元的鞋便碌卡,以卡公司每宗交易收取2.8至3%的手續費計算,鞋店根本無利潤可言,李小姐說:「買對30元鞋又話碌卡,我寧願不做這宗生意!」日後會多鼓勵客人用易辦事付款,避免爭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