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4歲女童傷頭致死,其母再認曾用衣架毆打女兒。圖為死者生前居住的寓所。 資料圖片
【本報訊】4歲女童盧鳳盈,去年疑遭麵包骾死,惟驗屍報告發現盧女的身上有約60處新舊傷痕,並證實死因乃頭部受創所致,女童年輕母親因而被捕,日前承認1項虐兒罪,法官押後至9月16日判刑。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多次以衣架打傷女兒,她解釋女兒於案發前數天因懼怕她鞭打而躲於洗手盆下,站起來時撼傷頭部。此外,警方並揭發她曾因虐兒被捕,女兒後來被法庭頒下1年保護令,女兒正是在保護令生效期間死亡。
驗屍揭死者身上留59傷痕
女被告張惠瑜(28歲),身形瘦削,於庭上鎮定承認案情。高院法官邵德煒指出,警方在被告家中只見其子的照片,兒子身上並沒有傷痕,反之女兒身上傷痕纍纍,認為十分不尋常,故下令替被告取背景報告和精神科醫生報告,由精神科醫生作出詳細解釋。警方則於庭外指,案件發生後,被告兒子已交由社署看管及照顧。
律政司雖同意案情嚴重,但若要裁定被告誤殺罪成,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死者因被告的行為致死,但本案的證據卻未能顯示出被告的行為直接導致女兒死亡,故控方同意把控罪修訂為虐兒。
案情指於去年7月30日,被告報警指4歲大女兒於吃麵包時窒息,女兒經搶救後證實不治。法醫藍偉文其後檢驗屍體,發現她頭部和4肢共有42處新傷及17處舊傷,腦後出現半厘米的血腫,連接頸部和頭骨的肌肉亦有瘀傷,其咽喉和氣管內則發現有食物軟團。
女童腦血腫死前5日造成
法醫認為腦血腫於死前5天造成,並裁定死因為頭部受到重擊使腦硬膜下出血,在吞嚥食物時影響氣管致窒息。被告於警誡下表示,她跟丈夫於02年在廣東結婚,翌年誕下龍鳳胎,由她照顧一對兒女,但由於她未取得香港居留權,故經常帶兒子往返兩地,夫婦及一對子女同住在觀塘宜安街單位。她形容女兒比較頑皮,兒子則較聽話,最初她會以玩具棒打女兒,後來改用衣架,但她只承認於05及06年兩度打傷女兒的頭部至紅腫及眼瞼受傷。
她指於案發當日下午6時許,給女兒吃麵包,未幾,她發現女兒打瞌睡,便扯她的頭髮,示意她不要睡,女兒於是快速咀嚼,然後被告一手推女兒的肩膀,使她的頭部撼在後面的鐵架,女兒失去平衡跌倒地上。被告見女兒狀甚痛苦,呼吸困難,嘴角流血,雙眼半開合,於是感到驚慌,捉緊她的雙手,並給她喝水。
被告又指,女兒平日於在坐下時經常搖晃身體,致手腳經常撞到物件,她與哥哥玩耍時偶有發生碰撞,而她亦會抓傷自己。她又指於案發前的5、6天,女兒因不聽教,她便用衣架打在桌上,惟女兒仍未有改善,故她便以衣架打在她的頭上,後來女兒躲避在洗手盆下,當她站起來時便撼傷自己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