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社署發言人昨對事件感傷痛,表示在保護令期間,該署一直有派員到事主家中探訪,並與死者女童單獨會面,對上一次是事發前3周,但當時未發現有異樣。發言人又稱,批准死者與家人同住,是該署一個跨部門小組的決定,重申這是一宗不幸事件。
設機制檢討兒童受傷因由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亦對事件深感惋惜,她指出該會一直強調成立兒童死亡或受傷的檢討機制,社會福利署亦於本年成立試驗機制,檢討兒童死亡個案,計劃為期12年,透過檢討個案,以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
雷張慎佳又指,有關機制只針對18歲以下兒童、兒童屬非自然死亡及個案經過死因研訊,然而,她認為機制不應只研究死亡個案,亦應檢討兒童受到傷害的個案,到兒童不幸死亡時,一切已經太遲。
此外,她又建議從教育、房屋、醫學等多個角度去研究問題,故建議應由獨立委員會監察整個機制。
雷太又指,在保護令生效期間,應加強對保護令家庭的支援和對兒童父母的教育,從而改善家庭暴力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