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保銘省長(右)親切慰問基層群眾
海南是在全國率先實現農村低保「應保盡保」的省份,2004年即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2006年,海南省財政撥付了農村低保資金4,100萬元,初步建立起覆蓋全省農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人均年收入720元以下的絕對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範圍,實現應保盡保,切實保證農村貧困人群的生存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