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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通社24日電】偵辦陳水扁洗錢疑案的台灣特偵組24日表示,陳致中、黃睿靚是瑞士海外賬戶名義人,被檢方列為洗錢案被告。
特偵組查出,黃睿靚在美林瑞士銀行設有兩個賬戶,2007年2月從新加坡瑞士信貸銀行開設未注名賬戶,先後匯進2千萬、14萬美元。2007年5月,黃睿靚委托美林成立一個設在開曼群島的公司,並將所有財產移住這家公司於美林瑞士銀行的賬戶,賬戶經濟所有權人為黃睿靚、授權代理人為陳致中。
特偵組指出,瑞士聯邦檢察署懷疑陳致中、黃睿靚的7億元新台幣是犯罪所得,已暫時凍結,由於資金凍結有法律期限的限制,時間一到便會解凍。為了不讓資金逾時被解凍,特偵組最快在下周三以前會以法文先向瑞士聯邦檢察署發函,提供扁家的司法犯罪資料譯本等,請求正式扣押這筆巨款。同時,也會以英文向新加坡檢察總署要求查賬,連結瑞士、新加坡司法互助的資料,以偵訊陳致中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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