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世雄
「粵劇舊式『排場戲』可視為粵劇土戲的遺存之一。傳統土戲多於神誕節慶在農村演出。鄉人喜看整本『大套』(或稱『開套』戲),每演需時六、七小時。此種整本戲一般不可能有文字劇本,只憑『開戲師爺』想出情節橋段,再用紙列表寫成提綱。一眾演員便依『提綱』上場演出,無須排戲。所憑演出的手段便是平時熟練的大小『排場』及各種動作程式。其他是即場與對手應對,或作即興唱唸。傳統排場實即一種具全面性的套路演出,包括若干既定場面(如『大戲』、『遊街』、『問情由』等)的唱唸、舞台調度、鑼鼓牌子、規定動作,以至早已固定了的曲詞與對白等。『排場』有大有小,實際上都是過去老藝人積存下來的種種藝術創造。時至今天,城市粵劇都已演出成文劇本,但香港粵劇的舞台演出仍須依靠沿襲的排場演出法,不過大多數的古老排場戲都因不再應用以致流失。」上述兩段文字摘自一九九七年香港藝術節「粵劇之家」演出排場戲《西河會妻》的場刊,文章末註明「資料由黎鍵提供」。
黎鍵先生喜從文化研究的角度談粵劇、粵樂,論說都做到「有根有據」。場刊提供的資料解答了我的疑問。第一,傳統粵劇排場不只是「南派為根本的一套固定演出程式」,它還包括若干移植自外省劇種的「大戲」(詳見下期刊登的《古老粵劇劇本》);第二,「排場」是演出「大套」(今稱「提綱戲」)的手段,「排場戲即是提綱戲」的說法,無疑是擴大了「排場戲」的內涵。
但我在上期提過,提綱戲在我國不同地方劇種也曾經出現過,所以「提綱戲」一詞涵蓋的意義是有規範的。如果主張粵劇的「排場戲」即是「提綱戲」,說者就必須作出論證。第三,演員主要是以平時熟練的大小『排場』及各種動作程式來演出,就算沒有「認知」也可應付得綽綽有餘,如果說「認知」,反不如說「個人認識」或「個人風格」來得平實;第三,「排場」有「既定場面的唱唸、舞台調度、鑼鼓牌子、規定動作,以至早已固定了的曲詞與對白」,不必只靠「認知」和程式,作「無譜」拍和,只是「譜在心中」。
能否把「排場戲」和「提綱戲」等同起來,是一個學術課題,不會影響舞台上的演出水平和觀眾欣賞粵劇的歡愉。但亦由於要把「排場戲」和「提綱戲」等同起來,說者於是便把「提綱戲」的內涵如「只有提綱,沒有劇本」等特徵貼到「排場戲」的身上,甚至進一步提出「樂師也只靠一套程式去作出拍和」。這樣演變下去,現時僥幸尚存的「排場戲」文字紀錄,將來或許也會被懷疑是否「造假」,就因為曾經出現排場戲「只有提綱,沒有劇本」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