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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區區議員梁廣昌。資料圖片
【本報訊】自88年始擔任葵青區議員的梁廣昌以及女助理,因私自利用朋友公司的收據,向區議會申請接近7萬元貼津,訛稱支付社區團體的文娛活動經費,卻將款項存入自己的私人銀行戶口,兩人其後被廉署拘捕。梁廣昌昨於裁判院承認13項欺詐罪,將轉作控方證人指證否認控罪的女助理,裁判官並將案件押後判刑。
同案女助理否認欺詐罪
女被告梁凱怡(34歲)否認欺詐罪。案件將於9月22日作審前覆核,而梁廣昌的案件則押後至該案審結後才判刑。案情指,52歲的梁廣昌自1988年起獲選為葵青區議會議員,他亦是青葵劇坊的主席,負責籌辦區內的文娛活動,而梁凱怡則於03年起被聘用為議員助理。
梁廣昌於80年代認識湯森公司老闆邱萬成,而該公司只從事與護膚品有關的生意,梁並於02年7月湯森公司成立後的某天,向邱表示想以湯森名義發出商戶收據,方便他日後為自己籌辦的活動申請資助,邱遂答應他的要求,但叮囑梁在以湯森名義發收據前須通知他。
申康樂資助存私人戶口
然而,梁廣昌及梁凱怡於04年3月3日至06年11月28日期間,指使多名人士擔任西葵婦女會、盛妍社、西葵頤康健樂之友等社區團體主席,並叫他們就團體舉辦的卡拉OK嘉年華、長者粵曲等活動,均以湯森公司收據向區議會申請資助,並要求團體主席核實湯森收據屬實;惟因這些收據並非湯森發出,湯森從未提供過收據訂明的場地音響、舞台布置、攤位禮物及運輸服務等,湯森亦從未收過有關款項,最終這些款項被發現存入梁廣昌的戶口,涉款項共68,970元。
廉署於去年6月7日拘捕兩名被告,並從兩人的住所搜獲湯森收據的軟拷貝及湯森公司印章。梁廣昌於警誡下表示他與邱份屬私交,楊森的帳款亦由他直接支付,而他也曾介紹生意給湯森,邱並口頭上授權他向客戶發出湯森收據,由於他間中就其介紹的生意用電腦製作湯森收據,故電腦便存有湯森收據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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