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8月27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私廈公眾地有「賣斷空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27]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公布多5個位於私人發展項目內,可供公眾使用的休憩空間,涉及近12,000方米,但未發現有太大爭議。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正研究酌情處理,若有休憩空間涉及保安和私隱等問題,在得到區議會同意下,政府會把公眾休憩空間「賣斷」給業主,改作私人休憩空間。

 發展局昨公布最新發展項目內公眾設施和休憩空間名單,其中屋宇署的名單新增240個私人發展項目,主要涉及公眾通道;地政總署的名單新增148個至300個,大多涉及公共通道,並新增5個位於私人發展項目的公眾休憩空間,分別是位於堅尼地城的采逸軒、灣仔的星域軒、九龍塘的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大埔的香港國際創價學會文化康樂中心、屯門的綠怡居,共涉及11,952方米。

新增5私廈範圍公眾休憩地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小圖)昨日與傳媒茶敘時稱,經調查和跟進後,新增的休憩空間名單未發現有大爭議。政府自今年3月公布公眾空間的名單後,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共收到146個查詢和29個投訴,投訴主要涉及公眾設施被部分佔用或未獲妥善開放,和公眾通道被阻塞,經兩部門跟進後,業主都有遵行契約的要求。

 面對有業主認為開放屋苑內的休憩空間會帶來問題,林鄭月娥表示,自己曾經親身視察,發現確實有屋苑的花園平台是公眾休憩空間,公眾出入會帶來治安和私隱問題,經研究後確定可以酌情處理。她稱,若所屬位置是平台、開放又會帶來治安和私隱問題,又得到區議會同意,把公眾休憩空間剔出,便可「賣斷」這休憩空間。

公眾休憩地擬強制豎告示牌

 不過,林鄭月娥強調,這些個案只屬少數。她又表示,會考慮其他在私人發展項目的休憩空間,應否交予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不過這樣做仍須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待政府檢討在私人發展項目提供公眾設施的政策後,才再作決定。不過,她強調,政策有其優點,可為區內帶來不少公眾設施,在設計上與屋苑的環境融合。

 林鄭月娥指,政府為讓公眾更掌握公眾休憩空間的地點,正制定指引,要求在休憩空間設置告示牌,列明開放時間,如市民遇到被阻隢,當局會派員跟進,並會突擊巡查。市民可於發展局(www.devb-plb.gov.hk)、地政總署(www.landsd.gov.hk)和屋宇署(www.bd.gov.hk)的網頁,查閱這些名單。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