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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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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湘撤新地董事局訴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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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稱郭炳湘(中)未撤銷對兩名胞弟的誹謗指控。資料圖片

 【本報訊】新鴻基地產非執行董事郭炳湘,早前指兩弟誣衊他有精神病,並申請禁制令阻止新地召開董事會討論撤銷其職務,案件雖被上訴庭駁回,董事局亦罷免其職位,但郭炳湘卻一直未撤回其訴訟,案件原於今日進行剔除訴訟的聆訊,惟郭炳湘以出於善意為由,前日晚上決意偃旗息鼓,提出撤銷訴訟。

 然而,消息人士指出,郭炳湘並未撤銷對兩名胞弟的誹謗指控,因此,郭炳湘以「出於善意」理由撤銷禁制令訴訟只是轉移視線,皆因郭炳湘已知悉「贏面為零」。

 郭炳湘於5月26日遭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禁制令,令新地董事局於翌日決議罷免郭炳湘,惟郭炳湘仍未有撤回訴訟,案件仍未告終,於前日司法機構的案件審訊表中亦見案件排期於昨日進行剔除申請聆訊,由高等法院法官日關淑馨主審。然而,案件卻於昨天早上突然於審訊表中消失,高院並沒有如期開庭審理剔除訴訟案,郭炳湘及新地董事局代表律師均沒有到庭。

 代表董事局成員的高偉紳律師行律師喬柏仁表示,確認郭炳湘已中止對兩名弟弟郭炳江、郭炳聯及新地董事局的訴訟,並指郭炳湘於前天晚上才突然作出決定,並於即日取得法庭命令,故案件暫告結束。至於郭炳湘控告兩弟誹謗的案件,則從未進行任何聆訊,而郭炳江、郭炳聯的代表律師亦不願回應有關案件會否繼續進行。

中止訴訟 堂費由郭炳湘承擔

 新鴻基地產發言人則回應指已得悉郭炳湘中止訴訟,法庭並頒令由郭炳湘承擔是次訴訟堂費,發言人表示,高等法院及上訴庭早前已分別駁回郭炳湘的臨時禁制令申請,並清楚解釋公司的人事任命是公司內部管理的事,董事局有全權自行決定;而董事局亦已於今年5月27日就有關議案進行表決。又重申新地穩健的投資策略及業務方針維持不變,所有決策均以公司利益為依歸,繼續保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

 事緣郭炳湘於5月15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自去年5月起,自己就改善公司管治、加強管理問責和透明度的嘗試,遭兩弟提出異議,要求於董事會議決終止其主席及行政總裁職務,郭炳湘認為,兩弟與任何董事如果促使新地的董事會進行終止其職務的議程,均屬不當地取得新地的控制權而運用各人的授信責任,故要求法庭聲明所有董事會成員均沒有權就有關議程投票,以及禁制各董事會成員及新地作出有關動議。案件於5月23日進行聆訊,法官終駁回申請,明言罷免1個董事屬公司內部管理問題,應由董事局自行解決,拒絕再發臨時禁制令。

指被兩弟誹謗有精神病

 此外,郭炳湘又於5月22日入稟控告兩名胞弟,指他們向新地董事及其母,發布含有誹謗字眼的3封信件,內容指郭炳湘沒有履行承諾,誠信甚低而且患有精神病,惡意干預新鴻基的正常運作及業務、曾做出或意圖作出不理想及不智的投資決定,又想試圖超出其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權,故要求禁制有關言論及索取賠償。

 上訴庭在5月26日駁回臨時禁制令上訴後,新地全體董事局成員一致通過撤換郭炳湘主席及行政總裁職位,只讓他擔任非執行董事,委任集團創辦人之一的郭得勝遺孀、郭氏三兄弟母親鄺肖卿暫時擔任主席及非執董,而行政總裁職務將由兩位副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共同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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