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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打祖母的青年王仲安昨出庭應訊。
【本報訊】19歲逆孫終日賦閒在家,當8旬祖母阻礙他追看電視節目時,竟脫下拖鞋拍打祖母的胸部和大腿,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對這名出手拍打8旬祖母的年青人,不禁質問他「你唔打你自己﹖」但逆孫僅笑笑口沒有回應,看似不知事件之嚴重性,他昨在同意案情下,獲頒令以3千元簽保守行為36個月,另需賠償祖母1千元和1千元堂費。
官斥被告「你唔打你自己」
向長輩動粗的王仲安(19歲),昨在母親陪同下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獲控方准以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他承認於今年8月7日在其葵涌住所內,因不滿祖母阻礙他看電視,憤而脫掉拖鞋,兩度用拖鞋拍打祖母胸部,再拍打其大腿約5、6次,祖母因孫兒突如其來的襲擊而受驚,隨即報警求助。
當主任裁判官讀畢案情後,即問被告的歲數和職業,身形高大、架著眼鏡的被告笑笑口,一臉從容回答「19歲,依家仲搵緊野做」,練官再問他祖母的歲數時,他想了數秒始回答86歲,裁判官聞言即問他打祖母的原因,他輕鬆說出「一時衝動」,練官即怒斥他「你唔打你自己﹖」惟答辯人只笑笑口沒有回答,練官隨即下令收押他,待會再處理,這名膽大包天的青年始露出一臉茫然的表情。
繳交罰款後與母有講有笑
當答辯人遭還押近兩個小時後,再次出庭時仍然未收起笑容,等待繳交款項和簽署文件時,與母親都有講有笑,兩母子的情緒,似乎未受自己和兒子惹官非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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