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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 (右)因涉嫌隱匿陳水扁家庭洗錢案情資,被台北地方檢查署起訴,求刑兩年半。
【本報訊】綜合報道: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陳水扁家族洗錢情資,台北地方檢查署28日依「隱匿文書罪嫌」對葉提出起訴,求刑兩年半。檢方日前搜索葉盛茂住處,在他的公事包內搜得遭隱匿公文的影本,檢方認為葉盛茂對公文影本尚且慎重收存,反稱公文原本因一時忙碌疏忽遺失,完全違反常情。葉盛茂成為台灣第一位卸任後因泄密案被起訴的調查局長。
檢方起訴書指出,今年1月18日,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透過「艾格蒙」國際反洗錢組織,提供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開立賬戶涉嫌洗錢等資料給調查局,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承辦人鄒求強於同年1月29日就依程序辦妥公文函報「最高檢察署」,並由中心主任周有義面報葉盛茂。
家中搜出相關公文影印本
但葉盛茂卻以資料至為機密、敏感為由,要求鄒、周兩人把公文交給他,由他親交「檢察總長」陳聰明。但該份洗錢防制中心字號「調錢貳字第09700042370號」的極機密公文交到葉盛茂手上後,即遺失至今。
葉盛茂坦承部屬確曾交付公文給他,但他否認隱匿公文,辯稱今年2月在某個會議場合,他有向陳聰明輕聲說「有陳總統家屬在海外資金的情資」這句話。後來他又忙於最後一次巡視全台各調查局外勤處站並準備退休,當時銷毀很多檔案,可能不經意將情資公文一併銷毀以致找不到原件,這是他的疏忽。
但檢方後來搜索葉盛茂住處,在三樓臥室一隻黑色公事包內,搜獲該件情資公文完整影本,葉盛茂坦承是他親自影印留存。檢方認為葉盛茂此舉大違常情,而且就算真因疏忽遺失公文,也大可即時完成補發,顯示葉盛茂為掩蓋陳水扁家庭疑涉洗錢行為的動機昭然若揭。因此,檢方依隱匿公文書罪將他起訴。
06年曾藏匿扁嫂密賬情資
據悉,葉盛茂涉入的泄密案可能不只這麼一樁。他還涉嫌在2006年底,紅衫軍發動反貪倒扁活動、陳水扁政權不穩之際,壓下不辦調查局接獲的吳淑珍疑似洗錢情資。葉盛茂宣稱有跟當時檢察總長吳英昭報告,但檢方詢問吳英昭時,吳表示並不知情。而在花蓮三棧溪土方弊案中,葉也涉嫌泄密情資給當事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目前,檢方正翻查葉的十餘本記事本,追查他是否涉及其他違法行為。
而遭到起訴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在28日晚間6時多,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他表示,自己從媒體得知被起訴的消息後,甚感遺憾,但他會平心靜氣面對司法,也期待法院公正裁判,還他清白。他也說,因個人的疏忽,造成社會疑慮與不滿,他深感遺憾,也借機向社會大眾及調查局同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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