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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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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大膽鐵馬 教師判罰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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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教師黃偉立,因無牌駕駛被輕判罰款及停牌1年。

 【本報訊】為人師表的年輕小學老師,多年來未能考取電單車牌,為圓心願竟偷取同事的電單車「駕大膽車」,因未有載上頭盔被警員截查被捕。教師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無牌駕駛電單車和無第3者保險駕駛等3項罪名,裁判官接納教師因一時貪玩犯案,遂輕判罰款900元,以及停牌1年。

 未有案底的被告黃偉立(25歲),兩年前手執教鞭,便在現時工作的小學任教,月入1萬6千元。

考牌「肥佬」 貪玩犯案

 他求情時透露自己在3年前曾考電單車車牌,但功敗垂成,案發只是一時貪玩。他並呈上3封求情信,包括事主和任教小學校長撰寫的信。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判刑時,相信教師以身犯險只是貪玩和不了解法律上的後果,本無意圖闖上彌天大禍,加上案情不算嚴重和背景良好,予以輕判。

無戴頭盔駕電單車被截

 案情指出,被告和事主同任教元朗一間小學,份屬好友。本月3日下午,同事駕駛電單車接載被告到處兜風,當駛至在九龍深水步西h路與欽州街交界時,同事突胃部不適往洗手間,遺下被告看管電單車,被告卻趁機盜取電單車駕駛。然而,正執勤的警員卻發現有人未有載上頭盔駕駛電單車,遂截停調查,被告向警員坦認「駕大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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