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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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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批九巴「合併」食飯休息時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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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總九巴分會10多名代表昨到運輸署遞交請願信,要求政府關注九巴剝削車長休息時間的問題。本報記者朱樂汶 攝

 【本報訊】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巴分會,不滿資方把休息和用膳時間「濃縮」為半小時,並沒有按運輸署建議,在車長連續工作5個半小時後給予最少半小時的休息時間,危及行車安全,工會下周會在內部展開問卷調查,爭取把用膳和休息時間分開,其中用膳時間延長至1小時。運輸署表示,車長休息時間的細節安排,是由勞資雙方自行商討。

 10多名汽總九巴分會代表昨午到灣仔運輸署請願,要求運輸署關注九巴的員工福利問題,政府派員接過請願信後,與工會代表進行超過2個小時的閉門會議。汽總九巴分會副主任鍾健華會後引述運輸署(巴士及鐵路科)首席運輸主任張展鵬稱,會把工會的訴求向九巴反映,並會進一步了解事件的詳情。

兩班車之間小休不足2分鐘

 鍾健華解釋,運輸署建議資方須安排車長每工作5個半小時便要休息最少半小時,惟九巴為節省成本,把這僅餘的半小時休息時間與用膳時間「合併」,令車長在連續工作數小時後,沒有足夠的時間「回氣」,危害行車安全。他不滿地說:「只有30分鐘用膳,是不是食完餐飯就等於休息了,很苛刻!」

 鍾健華續稱,近日仍接獲不少車長投訴指在兩班車之間的小休時間不足兩分鐘,比規定的五分鐘少。運輸署針對涉及巴士的交通意外,建議3間巴士公司修訂車長的工作時間指引,增加休息時間,除每工作5個半小時可休息30分鐘外,新增包括在每天首4個工作小時內,有最少12分鐘休息,惟有關修訂欠約束力。

 另外,工會不滿九巴在懸掛八號或以上烈風訊號後,仍要求車長維持兩個小時服務,做法是罔顧車長安全,要求關注事件。

 運輸署表示,現無法例規定巴士公司在發出八號或以上風球的情況下,須維持服務,巴士公司可彈性安排。九巴回應稱,員工用膳、休息時間,以及「打風」時車長出車的安排都符合運輸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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