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余文蓮 通訊員粵水婷廣州1日電】記者昨日從廣東省水利廳獲悉,東江分水方案從「紙上談兵」正式邁向具體實施時期。東江「分水」涉及廣州、深圳、東莞等7市,對香港按粵港供水協議確定的11億立方米/年規模。
實行水質水量雙重控制
分水方案中充分考慮東江流域最大可能的供水能力,鎖定年最大取水量為106.64億立方米,特枯來水年最大取水量101.83億噸。該方案是在確保對港供水的基礎上,充分考慮防洪、供水、發電的綜合利用效益,根據正常來水年和極端枯水年兩種情況,制訂廣州市東部、深圳市、東莞市、惠州市、河源市、韶關市(新豐)及梅州市(興寧)在東江河道外用水量分配原則。
據介紹,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將優先保證生活和生態基本用水,從水量和水質兩方面入手達到「雙控制」,即水體不能髒,否則水質性缺水;水量不能超,否則水源性缺水,因此必須實行水質、水量的雙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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