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楊佳律師質疑 精神鑒定違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9-05]

 【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4日電】楊佳襲警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父代理律師4日申領一審判決書遭拒,求見楊佳欲為其上訴亦未果。代理律師之一熊烈鎖稱,一審中為楊佳提供精神病鑒定的機構不具資質,應當重新進行鑒定。

 4日上午熊、孔兩位律師受楊父委託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領楊佳襲警案的一審判決書。但由於「判決書已經給他母親了,沒有多餘的了」,兩位律師未能見到判決書。熊烈鎖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判決後判決書應當送達近親屬,包括父親和母親,既然他接受了楊父的委託,也應當有權查閱判決書。不過法院方面表示,既然判決書已經送達楊母,法院已經盡到責任,楊父可向前妻借閱。

申領判決書遭拒

 熊烈鎖還提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七條「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的規定,一審中為楊佳提供精神病鑒定的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並不具有鑒定資質。

 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工作人員則認為,根據2006年9月28日上海市司法局頒發的《司法鑒定許可證》,該研究所的鑒定資質「完全不是個問題」。一位黃姓工作人員表示:「人大(《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對精神病的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我們就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而在該研究所的網站上,刊出了《司法鑒定許可證》的照片,有效期限至2011年,頒證機關為「上海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員還透露,該研究所在華東地區具備相當的權威,曾承擔過不少疑難案件中的鑒定工作。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