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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已婚運輸工人與同住的母親有爭拗,到牛頭角的明愛向晴軒暫住。其間卻誤會1名妙齡女院友對自己有好感,在上月15日於1樓的活動室外,向正在講電話的女院友施以熊抱,又強行掰開事主雙腿,以下體磨擦對方下體4、5次。
擁有3項案底的被告翁永成(25歲),早前承認1項非禮罪,求情稱已上寶貴一課,不會重犯。主任裁判官林偉權指出被告認罪,表面上似有悔意,但同時指斥責案發地點竟在向晴軒內,遭非禮的女子年輕,年僅18歲,認為案情嚴重,遂判處被告入獄4個月。
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入住人士要遵守宿舍守則,向晴軒亦會了解入住人士的背景,包括是否有精神病和案底等資料,如果有人犯法,中心會交警方處理,違規的人士亦不能繼續入住。郭志英表示,向晴軒內裝有閉路電視,亦有人巡邏,保安措施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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