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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起,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已正式成為殘疾人奧運會的規定競賽項目。2001年,國際奧委會與國際殘疾人奧委會簽署協議,規定申辦城市必須同時申請在同一場地舉辦奧運會及殘疾人奧運會。第13屆殘疾人奧運會的馬術項目於今日起,一連五天在香港奧運馬術比賽場地(沙田)舉行。
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是殘疾人奧運會中唯一的馬術項目,亦是國際馬術聯會認可的七個項目之一。相對於在健全情況下競賽的奧運馬術盛裝舞步賽,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是騎手和馬匹之間的訓練與默契的一個重大考驗。項目會產生一面團體賽金牌,其中的五個級別將分別產生兩項個人金牌。
健兒來自28個國家及地區
殘疾人馬術賽參賽者資格為16歲或以上騎手均可參加,這是一個少數男子和女子以平等地位參賽的運動。參賽條件乃騎手有可量度的肢體上或視覺上的損傷。在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中,騎手會依殘疾程度分為五級〈Ia、Ib、II、III和IV級〉: Ia級為最嚴重;IV級則最輕微。運動員的殘疾情況或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普遍包括多發性硬化、大腦性麻痺、截肢、癱瘓和失明。殘疾程度相近的運動員將被安排一同競賽。在同級的比賽中,評判只會按騎手及馬匹的技術評分,跟騎手的殘疾程度無關。由於傷殘人士的殘疾情況甚少轉變,因此騎手多於整個運動員生涯中維持同一級別。如果騎手的殘疾情況有改善或惡化,他們的級別才會有所轉變。殘疾騎手可依照規定攜帶或穿上認可的輔助器具參加比賽,而視力受損或失明的運動員亦可使用認可的視覺輔助器具比賽。
屆時來自28個國家及地區的73名運動員將參與北京2008年殘奧會殘疾人馬術盛裝舞步賽。其中12個國家及地區將參與團體賽。
今年舉辦的第13屆殘奧會,共44,000名殘奧會義工將於各比賽場地服務;當中,於香港舉行的殘奧馬術比賽則有600名義工在香港機場、沙田馬術賽場、香港殘奧村及香港殘奧大家庭飯店等不同場地服務,為中國的殘疾人運動及香港的殘疾人馬術運動發展建立重要里程碑。
殘奧馬術香港舉行
國際奧委會(IOC)與國際殘疾人奧委會(IPC)於2001年簽署協議,規定申辦城市必須同時申請在同一場地舉辦奧運會及殘疾人奧運會。因此,第13屆殘疾人奧運會的馬術項目於2008年9月份於奧運馬術項目結束後在香港舉行(殘奧帆船在青島舉行,其他賽事在北京舉行)。
北京奧組委分別主辦第29屆奧運會及第13屆殘疾人奧運會。香港特區政府接受北京奧組委委託,負責籌備和組織奧運及殘奧馬術比賽,並成立「奧馬委」負責籌組及舉辦馬術賽事及帶動全港投入奧運會及殘奧會。馬術公司為「奧馬委」的執行機構,負責籌辦馬術項目所有賽事上的需要。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賽馬會分別派員協助籌組及運作,香港賽馬會亦負責設計及建造比賽場地上的臨時設施。現時,殘奧馬術賽事所用的賽場為前香港體育學院(為香港政府所擁有),場地與奧運馬術主場地相同。唯一主要分別是不會使用彭福公園,亦與奧運時一樣不會使用沙田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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