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研修生在第一年的收入不叫「工資」,而被稱為「津貼」,否則就成了勞務了,這種津貼一個月應在9萬到12萬日圓之間。而且,在第二年時,超過8小時的工資應該按1.25倍支付,而且,還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否則不能強制執行。但黃石女工今年在日本的收入才一個月5萬日圓(約合人民幣3,200元)。還不到日本低保生活費標準的1/2。
日本政府對非法招收研修生一直採取嚴厲打擊,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打擊變相將研修生當作勞務輸入。日本對有關公司非法招收研修生的行為處罰非常嚴厲,一般為直接取締或上黑名單。
在日本,只有在噴圖、縫紉、印刷、金屬製造等有技術含量較高的行業,才允許招收來自外國的研修生,像湖北女工實際從事的這種「洗衣工」,並不具備任何技術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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